信鸽协会会员和其他组织的成员一样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其组织范围内去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尽自己的义务。
1.权利
(1)有购买全国统一制造的足环和各种纪念环、纪念品的权利。
(2)有购买内部或公开的有关信鸽资料和书刊杂志等的权利。
(3)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训赛和比赛活动的权利。
(4)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群众性的集会和配合大型的庆祝活动的权利。
(5)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有建议和批评权以及申请退会的权利。
(7)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本协会优良赛鸽和种鸽的权利。
2.义务
(1)积极宣传文明养鸽,坚持“五讲四美”和培育优良品种,养好信鸽,为国增光。
(2)带头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本会的章程、规则、制度以及各种规定。
(3)踊跃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竞翔比赛和社会上的庆祝活动。
(4)坚决保护本协会的利益,维护本协会的团结和荣誉。
(5)按照规定,按时缴纳本会会费和一切合理的、必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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